立春,為二十四節氣之首。立,是“開始”之意;春,代表著溫暖、生長。 二十四節氣最初是依據“斗轉星移”制定,當北斗七星的斗柄指向寅位時為立春,F行是依據太陽黃經度數定節氣,當太陽到達黃經315°時為立春,于每年公歷2月3-5日交節。 干支紀元,以寅月為春正、立春為歲首,立春乃萬物起始、一切更生之義也,意味著新的一個輪回已開啟。在傳統觀念中,立春有吉祥的涵義。
立春標志著萬物閉藏的冬季已過去,開始進入風和日暖、萬物生長的春季。在自然界,立春最顯著的特點就是萬物開始有復蘇的跡象。時至立春,在我國的北回歸線(黃赤交角)及其以南一帶,可明顯感覺到的立春氣息。由于我國幅員遼闊,南北跨度大,各地自然節律不一,“立春”對于很多地區來講只是入春天的前奏,萬物尚未復蘇,還處于萬物閉藏的冬天